一、二審程序中主體的變更
當事人不可以在二審中變更訴訟請求。在二審中,不管是一審適用法律錯誤或其它原因,都不能變更訴訟請求。同時在二審程序中,所審理的是一審裁判的合法與否,并不涉及一審訴求的合并與變更內容。
1、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規定,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提起反訴,只能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2、二審法院僅對上訴人的上訴內容進行審理,所以在二審中,不管什么情況,都是不能變更訴訟請求的。
3、如果原審原告在二審中要求變更訴訟請求的,可由法院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由原審原告其另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二、上訴主體分為獨立的上訴主體與非獨立的上訴主體兩類:
(一)獨立的上訴主體
1、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享有獨立上訴權的主體;
2、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享有獨立上訴權。
(二)非獨立的上訴主體
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才能上訴。如果上訴人不同意上訴,其辯護人或近親屬就無權提起上訴,對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應當以被告人為上訴人。
二、上訴理由
上訴主體只要不服第一審判決、裁定,并在法定期限內依法提出上訴,人民法院就應當受理,并啟動第二審程序。關于上訴理由,刑訴法并未作相關規定。
三、上訴形式
上訴既可以是口頭形式,也可以是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筆錄記錄在案。
上文對“二審程序中主體的變更”的問題解答,當事人不可以在二審中變更訴訟請求。在二審中,不管是一審適用法律錯誤或其它原因,都不能變更訴訟請求。同時在二審程序中,所審理的是一審裁判的合法與否,并不涉及一審訴求的合并與變更內容。更多法律相關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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