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成立可簽訂合同嗎
合同是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為了實現經濟目的經過協商,簽訂的協議。公司在沒有取得營業執照以前不具備法人資格不能作為合同主體所以以這個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如果他以公民(自然人)名義簽訂的合同,符合合同主體資格才有效,無效合同自訂立之日起就沒有法律效力,可以要求退還定金和已付貨款。
對于合同相對方來說,很難確切地知道該合同到底是為了誰的利益。對此,我國法律有以下三種界定標準,具體可作出如下分析:
(1)如果發起人以設立中公司名義來簽訂合同,之后公司成立了,那么原則上由公司來承擔合同責任。但是,如果公司可以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發起人當初簽訂合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且合同當事人也知道公司不是合同的實際當事人,那么這種情況應由發起人承擔合同責任。
(2)如果發起人以設立的公司的名義來簽訂合同,最終公司沒有成立,那么該發起人承擔合同責任。如果其他發起人因這份合同獲利,導致合同相對人遭受損失,那么合同相對人有權向其他發起人追索。當然,合同相對人也應承擔部分責任,原因是他在簽訂合同時沒有盡到謹慎的義務。
(3)為了設立公司,發起人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發起人應承擔合同責任。如果公司最終成立,而且對發起人簽訂的合同予以確認,或公司已經實際享有合同權利或履行合同義務的,合同的相對人可以請求公司承擔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成了權利的實際享有者,也自然要承擔合同的責任。
(4)為了設立公司,發起人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而公司最終沒有成立,在這種情況下,合同相對人有兩種維權選擇:第一,請求全體發起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第二,請求部分發起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條?【合同定義】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合同是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為了實現經濟目的經過協商,簽訂的協議。公司在沒有取得營業執照以前不具備法人資格不能作為合同主體所以以這個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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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張俊楠,遼寧天同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以409分成績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本溪市第一名)持有律師執業證,中級經濟師,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工作認真負責,法學理論功底扎實,思維嚴謹周密,工作期間,代理大量重大疑難民商事訴訟案件,為中國信達遼寧分公司、沈陽華晨專用車有限公司、遼陽志誠房地產有限公司、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龍電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交融國際化工有限公司、云南文山高田三七種植有限公司提供訴訟爭議解決服務。還曾作為主要牽頭人承辦某國有企業債務風險化解項目(項目進行中),該項目涉及前期盡調,后期訴訟的全流程風險化解作業,涉及爭議近100億元,已經為客戶挽回了數億元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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