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可以單獨審理嗎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不可以由一名審判人員審理案件,由案件的情況而定,如果是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是可以由一名審判員審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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