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駁回再審申請怎樣處理
再審申請人不服法院駁回再審申請時,可以向人民檢察院進行求助,申請審判檢察意見或者抗訴,讓檢察院進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第二百一十條人民檢察院因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需要,可以向當事人或者案外人調查核實有關情況。
第二百一十一條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級人民法院再審,但經該下一級人民法院再審的除外。
二、抗訴是否必然引起再審
凡是人民檢察院按照再審程序提起的抗訴,人民法院必須受理和審理,并作出裁決。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的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刑事訴訟法賦予其對生效判決、裁定有權直接提起再審。
這首先是人民檢察院自身職能決定的,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其抗訴權是公訴權的自然延伸,這兩種權都必須包含著法律監督的內容,否則法律監督權必然落空,檢察權也難完整。所以,檢察機關為維護國家利益和當事人的權益都有權對生效錯誤裁判抗訴以立即啟動再審。
其次,“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抗訴案件,經審理后,對于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顯然,此規定是對二審中駁回抗訴應在“案件經過審理后”進行的限定,我們認為,對審判監督的抗訴,也應當適用,法院駁回抗訴的決定應建立在對案件全面審查的基礎上,只有在對案件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審理后才能作出。
三、申請再審和申訴的區別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申請再審與申訴存在重大的區別,主要體現為:
其一,性質不同。再審申請權是民事訴訟法賦予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申請再審是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的行為;申訴權是憲法賦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一項民主權利,申訴是當事人行使民主權利的行為。
其二,條件不同。申請再審有時間和管轄等條件限制,即當事人必須在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生效后兩年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申訴既無時間限制,也沒有管轄權的限制,當事人既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訴,也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訴,還可以向檢察機關及其他機關申訴。
上述知識就是小編對“不服駁回再審申請怎么處理”問題進行的解答,再審申請人不服法院駁回再審申請時,可以向人民檢察院進行求助,申請審判檢察意見或者抗訴,讓檢察院進行處理。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B超有漏診醫院不服判
2021-03-16調查公司取證合法嗎
2021-01-17工傷報銷怎么弄
2020-12-08涉外婚姻離婚怎么進行財產分割
2021-01-05律師在接受委托后需要進行哪些程序
2021-03-10適用監視居住的條件是什么
2021-01-04審判管轄的種類和定義
2021-01-02買房定金繳納多少錢,法律有什么規定
2021-01-27購買教育地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2-28涉外勞務與境內勞動派遣的區別
2020-12-05如何認定虛假勞務派遣
2020-11-28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什么
2021-01-02意外傷害保險理賠申請書怎么寫
2020-12-07保險中追溯期的概念是什么
2020-11-22農村可以自行出讓土地嗎
2021-01-24土地轉包期內甲方死亡合同怎么辦,轉包合同怎么寫
2021-02-25關于土地流轉政策
2021-01-10營業房拆遷按照普通住宅補償合理嗎
2020-12-01安置房和商品房拆遷補償一樣嗎
2020-12-30城中村拆遷補償方案中,非農業戶口怎么補償
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