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改判怎么生效?
申請再審的結果只是駁回或決定再審,由立案二庭負責。不可能直接改判。一般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錯誤都可以直接改判,程序違法基本都發回重審。
判決書什么時候生效?怎么執行
如果是一審,判決書上的這個日期還不是最終生效生日,還要看對方是否上訴,過完十五日上訴期后正式生效;如果是二審,此日期為生效日期;
判決執行,一般會在判決書寫著對方應當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完畢,你這個不一定得對方主動找你,你也可以主動去提醒對方!
判決書生效日期怎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何為當事人“申請再審”?
當事人對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下簡稱“文書”)生效后6個月內,如果仍不服,還可以向做出生效文書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有人叫“準三審”,姚律師自己叫2.1審,非2.5審。因為申請再審遞材料都非常費勁,就算遞上材料審查人員認為不符合條件的直接告知不予受理。審查人員認為符合條件的,再提交法院內部開會討論。討論通過后才能由負責法官審理。可見,只有少數的申請材料真正能被審判法官審查,并且審查后開庭的維持的多,改判的也是少數。據統計,改判的占審理的20%左右,占遞材料的比例就更低啦。我國是“兩審終審制”,這個申請再審是糾錯機制而已,并非像上訴一樣那是當事人法定的權利。一審立案改為“登記制”后,只要材料合格也是“有案必立”,案子增加很多,國家的改革決心確實不小。但可以“申請再審”可并非“有申必審”喲!法院的內部監督和檢察院的抗訴或司法建議+“申請再審”,這三種渠道統稱“審判監督程序”。我們重點說說當事人“申請再審”。
再審改判怎么生效?申請再審會對案件重新審理一次,如果案件最終結果是發回重審,重審之后又改判了,就可以按照判決書的時間生效。對再審改判生效時間或爭取再審改判上有一定的難度,可以在線咨詢律霸網律師來為你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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