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所說的結婚之前的財產指的是在雙方結婚之前夫妻雙方當中的一方就已經獲得了的財產。屬于夫妻雙方其中一方的結婚之前的財產,不管是屬于動產還是屬于不動產,是屬于有形的財產還是屬于無形財產,只要是通過合法的途徑取得的,就受相關的法律保護。
婚前財產
一、首先需要了解婚前財產這一概念
婚前財產在這里指的是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在結婚之前就應單獨取得了的財產。這里面包括了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的個人勞動所獲得的相關財產、受到其他的人的贈予或者是繼承的相關財產以及其他的一些合法獲得的財產。并且夫妻雙方其中一方的結婚之前所獲得的財產,不管這個財產是屬于是動產還是屬于不動產,是屬于有形財產還是屬于無形財產,只要通過相關的合法途徑所取得的財產,都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受到相關的法律的保護。
二、關于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的相關注意事項
1、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的規定,這個財產是不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取得了的是判斷這個財產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主要依據。如果這個財產的取得權是屬于在結婚之前取得的,但是其實是在結婚之后才會實際的占有這個財產,那么這個財產的性質應該是屬于結婚之前的個人財產。
2、如果這個財產是屬于夫妻雙方中的其中一方的結婚之前的財產,沒有因為雙方的婚姻關系的繼續進而就轉化成為了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另外有其他的約定的應該除外。
3、夫妻雙方的結婚之前的個人財產在雙方結婚之后的共同生活里面被自然的毀損、消滅或者是損耗的,在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其中的一方要求用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抵押的,法院不應該給予支持。
三、那么夫妻雙方進行離婚的時候結婚之前的財產應該怎么樣進行分配:
在現實的婚姻關系里面,夫妻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分割主要有下面的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當事人對于財產的歸屬問題通過書面的形式進行約定了的,或者是通過口頭的形式進行約定了的,雙方當事人對于這個約定沒有任何的爭議的,在夫妻雙方進行離婚的時候應該按照相關的約定進行處理。但是任何的規避我國法律的約定都是沒有效應的。
2、夫妻雙方當事人在確定了婚姻關系之后的存續時間里面雙方所共同的所獲得的相關的財產,應該屬于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這些財產進行分割的時候應該遵循相應的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個處理原則。
3、夫妻雙方當事人在確定了婚姻關系之后的存續時間里面,復員或者是轉業軍人所得到相關的復員費用以及以及轉業費用,雙方的結婚時間超過了10年的, 應該按照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
婚前財產的界定是怎樣的
婚前財產如何界定?
婚姻法關于婚前財產公證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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