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我想離婚對方不愿意怎么辦
對方不愿意離婚,以下有三種方式可以解決:
1、向法院起訴再次離婚
我國婚姻法及其他的相關規定表明,我國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滿足條件的可以合法締結婚姻也可以自由結束婚姻,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離婚,但為了保障另一方不愿離婚的意思表示自由,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的,經調解不成,不予離婚,六個月后,可提起第二次離婚,這時,法院認為雙方確實是婚姻破裂的,應當準許離婚。
2、夫妻協商協議離婚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訴訟離婚,另一種是協商離婚,一方不愿離婚的,另一方可以積極主動與對方溝通,商議對方能離婚的條件,能接受的,則可簽訂離婚協議,也有可能,一經溝通協商,發現夫妻感情還能持續,取消離婚的念頭。
3、達到法定離婚的情形
對方個人的意愿不愿離婚的,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過錯或者是達到了法定離婚的條件,法院一經調查發現對方真有出現重婚或者婚內與他人同居的、家暴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賭博或者吸毒等情節惡劣的以及夫妻雙方因為感情破裂,確實已是分居兩年的,法院應當予以離婚,尤其是在第一次起訴的時候,因此,若是有對方犯錯的證據,則可要求離婚。
二、不離婚能分割財產嗎?不離婚能否進行財產分割?
夫妻倆人過日子,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分得清清楚楚。尤其是涉及財產的問題上,一方面夫妻共同生活必須具備一定的經濟基礎,另一方面倆人作為一家人,一同生活起居,很難分辨哪些錢是你的、哪些錢是我的。而且,談錢也傷感情。
所以法律規定,夫妻除非在婚前有特殊的協議或者約定,否則婚后收入的財產一般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且這種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礎。正是由于這種原因,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在婚姻關系未解除前,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只有離婚時才能分割財產。
但問題是,夫妻出現矛盾時,掌握財產的一方往往轉移財產,甚至在夫妻關系風平浪靜時早有離婚打算的一方就會提早行動讓共同財產縮水或消失。這時候,如果另一方不打算離婚,那么就不能通過分割財產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利益。
不離婚能分割財產嗎?不離婚能否進行財產分割?所幸的是,新的《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對此有了明確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以下兩種情形下向法院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法院將會支持: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以上兩種情形如要獲得法院的支持,必須有個前提是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比如家庭對外負有共同債務,而夫妻的共同財產在分割后無償付債務能力的,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若一方想要離婚但另一方不同意,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個過程中,經過法院的調解,夫妻有可能調解離婚。而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同時滿足了《婚姻法》中規定的情形,這個時候法官就會準許夫妻離婚,最終即使一方不同意,也是可以解除婚姻關系。
起訴離婚多長時間判決?
第二次起訴離婚要經過哪些程序?
去法院起訴離婚要走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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