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惡意注冊與商標搶注區別在哪
商標惡意注冊與商標搶注區別在“惡意搶注”就是申請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將他人已經使用但尚未注冊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向商標局申請注冊。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申請人采取了不正當手段,注冊成功,才會最終形成“惡意搶注”。
構成“惡意搶注”的要件有以下幾點:
(一)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惡意搶注”申請人是把他人已經使用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提出申請,這種行為的本身,就已經侵占了他人的勞動成果,如果注冊成功,無異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竊。更為嚴重的是一旦注冊成功,“惡意搶注”申請人成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會利用其注冊商標的占用權,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屬于自己的商標或利用其處分權對被搶注者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如果這些目的不能達到,則會提起侵權之訴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門舉報并索取賠償。
現實的問題是,如何認定這一主觀要件的成立?我們不可能深入到申請人的內心世界,去了解他們主觀愿望是否為了不正當利益而只能通過現象去剖析他的本質。哪些現象可以分析出來呢?一是看他注冊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種產品是否和被搶注人的產品屬同類或近似產品;二是是否對被搶注人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搶注入侵權,并提出賠償請求。通過這幾方面的分析,如果“搶注”申請人注冊商標,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沒有產品,而后高價轉讓或向被搶注人提出賠償請求,我們便可以準確認定他的主觀目的,就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 申請人采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
不正當手段,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標注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但是對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而言,不可能對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審查。因此,認定不正當手段,只可能在異議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搶注人申請撤銷該商標的程序中,由被搶注入提出證據,證明申請人采用了不正當手段。
綜上所述,商標搶注與惡意搶注商標的區別在惡意搶注是已經將商標注冊成功的,并且開始使用的行為,如果發現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注后,可以通過起訴侵權,或者向商標局進行舉報并索取賠償。
馳名商標保護期限有多長
商標續展是什么意思,續展有哪些方式
商標轉讓流程如何辦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農村的房子國家怎么征收
2021-03-15社會團體能否強行變更法人
2020-12-11父母離婚誰是監護人
2021-01-04離婚后孩子監護權變更法律怎么規定
2020-11-08婚前隱瞞債務是騙婚嗎
2021-02-12離婚協議中贈與財產能否再要回來
2021-03-07競業限制沒有補償還存在嗎
2020-11-15行政訴訟超過半年沒有結案怎么辦
2021-01-03如何分割夫妻財產
2020-11-27過戶房產被惡意抵押如何處理
2021-02-24集資房交易受法律的保護嗎
2021-02-03員工涉嫌刑事責任怎么處理,單位是否解除勞動合同
2021-02-27試用期完離職扣一半工資怎么辦
2021-03-08姐姐是否有權繼承弟弟死亡賠償金
2021-01-19勞動糾紛可以凍結公司基本賬戶嗎
2021-02-18收取違約金的勞動爭議糾紛如何處理
2021-01-31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否屬于商業險
2020-12-12試析保險合同中的幾對基本概念是什么
2021-03-22意外保險哪些人不理賠
2021-03-09車輛雙方事故和單方事故保險理賠流程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