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變更后原法人限高能否取消
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并不能解除對原法定代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費強制措施,變更法人并不是刪除失信信息的情形。
二、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準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后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并不能解除對原法定代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費強制措施,變更法人并不是刪除失信信息的情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網貸逾期如何處理
2021-02-09拆遷隊暴力執法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1-03-14石城縣縣城規劃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辦法
2021-03-17婚內夫妻債務怎么分離
2021-01-02離婚賠償金怎么計算
2020-12-17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多久生效
2021-01-14行政處罰訴訟后能否加重處罰
2021-01-08停薪留職員工還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1-02-19雇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2020-11-29勞動合同中止怎么恢復
2021-02-14解除勞動合同后多久能取公積金
2020-12-01未轉移所有權的機動車發生事故由誰賠償
2021-03-15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應否擔責
2020-12-16三責險何時免賠
2021-03-07不同的保險公司怎么具體運作資產
2020-11-30保險法對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的規定有哪些
2020-12-27財產保險理賠的計算標準是什么
2021-02-04不扣安全帶保險拒賠可行嗎
2020-12-17旅行社責任保險主要功能
2021-01-03關于承包權能否繼承”的問題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