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執行和解協議中止執行嗎
簽了和解協議可以裁定中止執行,執行和解具有終結執行或中止執行的效力。
和解協議達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執行:
?(一)各方當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和解協議的;?
(二)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和解協議,其他當事人予以認可的;
?(三)當事人達成口頭和解協議,執行人員將和解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各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
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呢
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復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復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于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復印件一份。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申請人認為可以延期執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中止執行,法院應當裁定許可。經過提交資料以及手續之后是可以進行終止執行和解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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