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審起訴離婚不請律師嗎?
一般第二次起訴離婚,如有財產分割或孩子撫養權有糾紛的建議委托律師協助解決,因為離婚案件的二審不一定會判決離婚。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法院會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二、離婚訴訟的二審程序有什么特點?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由此可知,離婚案件的二審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審法院判決的是不準離婚,經當事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準許離婚的,不能直接作出準予離婚的判決,必須先要對子女、財產等問題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發回到原審法院重新審理。因為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未就子女、財產問題作出處理,如果二審法院作出離婚判決并同時處理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話,因為二審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這樣就剝奪了當事人對子女、財產問題上訴的權利,違背兩審終審的原則。
三、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1、有二審: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上訴: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
3、調解離婚:起訴→受理→審理→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4、撤訴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
離婚訴訟在一審結束后,如果您對判決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出二審。二審是否需要請律師是根據您自己的需求來看的,一般情況下而言,如果一審未判決離婚,或者財產等有糾紛,建議您二審也請專業律師來為您處理該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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