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二審生效如何申請執行
二審的判決應該終審判決。在判決書生效后,在判決書中規定的時間內,一方當事人拒絕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在判決生效一年內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審法院的判決也是到一審法院申請執行。
被執行人如果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法院可以采用查封、扣押、拍賣等方式強制執行其財產;對抗拒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拘留,情節嚴重的可判處徒刑。
連帶責任的被執行人,不分先后順序,誰有執行能力就執行誰。
是否立案追究刑事責任是檢察院的事,不是受害人的的權利。但你若認為有必要時可以提出控告。
二、申請執行二審案件,生效證明應由哪級法院出具
《法律文書生效證明》是確定執行根據“生效性”的書面依據。
執行根據是指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生效性”是執行根據的基本特征之一。只有具有給付內容的法律文書發生了法律效力,才可能被賦予強制執行力。而《法律文書生效證明》的作用就在于證明特定案件法律文書的具體生效時間,并結合履行義務方的履行狀況和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時間,進而確定該法律文書是否構成執行根據。
基于二審判決書的制作格式要求,決定了其對具體執行內容的表述是比較概括的,如“維持原審判決第一條”。但這種概括式表述并不妨礙其成為執行根據,因為具體執行實踐中,記載具體執行內容的一審判決書可以通過申請執行人自己提供、執行法院調取本院一審案卷等方式取得,只是操作層面問題。因此,不論二審判決對一審判決是否作出改變或者作出何種改變,均不會妨礙二審生效判決書成為本案的執行根據。
二審判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擔心將來對方不自覺履行,可復印二審判決全部送達回證,作為將來可能申請執行證明生效之用。況且法定申請執行期限有二年之久,這樣的時間設計也保證了當事人有充足的時間準備申請執行材料。
綜上所述,有時候民事案件的審理法院的跨度比較大,可能牽扯到很多級的法院,這時候申請執行的時候,就要分情況來定了,一般是向二審法院提出申請。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如果您還有問題,歡迎到律霸網進行在線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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