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離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離婚糾紛除涉及到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關系外,還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穩固,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一般不適用缺席判決,以避免造成一方當事人的訴權被剝奪,人身和財產權益被侵害等情況發生。
但是,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離婚缺席判決是可以的:
1、被告經傳喚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
但如果是關于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傳被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的情況。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傳票后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過來起訴原告的時候,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缺席判決。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離婚的案件很常見,因為夫妻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導致雙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決此類案件時,大都判決離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經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傳喚被告才能將離婚缺席判決呢?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公告送達60日的公告期一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
但是,公告送達有嚴格的適用條件:
(1)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
(2)沒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都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
在滿足以上兩種條件后,才可以公告送達,才能對離婚缺席判決。
雖然,依照法律,在離婚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一般對缺席判決還是比較慎重的,遇到這種情況法官一般會努力作原告的工作,希望其撤訴。鑒于這樣的司法現狀,法邦專業婚姻律師建議您,如果起訴離婚時配偶有可能不出庭應訴,此時當事人有必要委托律師協助,畢竟這類案件的處理要比一般案件復雜多了。
雙方協議離婚有青春損失費賠償嗎?
因家庭暴力離婚孩子歸誰?
2020最新女方提出離婚訴訟書范本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構建規范的控制環境的重要性
2021-01-11個人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對內責任怎么認定
2021-02-16再次指定管轄禁止
2021-01-21治安管理處罰需要立案嗎
2021-03-02勞動合同變更需要員工同意嗎
2021-02-06拿到公證書后怎么過戶
2020-12-26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費是多少
2021-02-15用人單位能否隨意調崗
2021-02-01保險公司的形式有哪些
2020-12-03意外險購買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1-18保險合同的變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2021-01-10論保險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2020-12-26死亡保險金如何分配
2020-12-14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時間有限制嗎
2021-02-19保險代理合同范本
2020-11-21解除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0-11-07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什么方式流轉
2020-11-16土地轉讓的規定是什么
2020-11-28拆遷安置房買賣的程序
2020-12-09公房拆遷,國家有統一的補償標準嗎
2021-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