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執行申請書提交
xxxxxxx區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申請執行人****與執行人******有限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在執行過程中查封了被執行人的房產,貴院以無法處置為由于xx年12月24日作出(xx)溫龍執民字第***號執行裁定書,終結執行。申請執行人現已查明被執行人將貴院查封的房產出租,用于開辦幼兒園。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特此申請貴院立即恢復執行,切實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執行人:
年月日
恢復執行需要提交的手續:
1、恢復執行申請書(材料收轉中心備有空白的恢復執行申請書);
2、執行依據;
3、執行案件受理通知書、結案文書;
4、申請執行人身份證明材料,如委托他人代為恢復執行的,需另外提交委托書、受托人身份材料;
5、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執行,原義是貫徹施行;實際履行等。在法律上是指將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所確定的的內容付諸實現以及執行過程中的變更執行等問題而依法進行的活動。
對于你提出的問題,恢復執行一般是財產方面有了線索了,或者是可以進行還款了,恢復執行一般需要恢復執行申請書(材料收轉中心備有空白的恢復執行申請書)等材料。你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判決書下來后續程序如何
2021-02-25套路貸不是主犯怎么判
2020-11-11征地補償規定有哪些呢
2020-12-08判無期徒刑可以探監嗎
2020-12-05兩個以上法院有管轄權如何處理
2020-12-26法院提前刪除失信人信息的條件
2021-02-02買賣二手房違約法院調解要多長時間
2021-02-16離婚共同債務是否繳納訴訟費
2021-01-27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有效嗎
2021-03-07立案后才能申請財產保全嗎
2020-11-19勞動條件發生變化能變更合同嗎
2021-01-17大學生上課玩游戲猝死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02剛需購房具體需要注意什么呢
2020-11-18法律對保險合同的變更是怎樣規定的
2020-12-16保險合同的特征
2021-02-12意外傷害保險理賠需要多久
2021-02-22江蘇通州最低職工保險,職工自己需繳多少
2020-12-20工程中標后不開工如何索賠
2021-02-24論責任保險中第三人的保險金給付請求權有什么規定
2021-01-11保險單(產險)的變更
20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