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以后,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給付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以刑罰。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不用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時現場填寫。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人民法院在執行判決、裁定過程中,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行為人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依法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建議先向對方寄送律師函,否則,采取上述的法律手段。律師函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律師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它的本質是一種委托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于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對于你提出的“怎么申請拒不執行罪”問題,律霸網小編已經整理出來了,人民法院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以刑罰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不用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判決,有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對象是誰
2021-02-16管轄法院的選擇方法有哪些
2020-11-09如何尋求知識產權的司法救濟
2021-02-28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有幾級
2021-01-16不發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
2021-02-05破產債權是怎么分類的
2021-01-14收養關系公證流程有哪些
2021-03-15協議離婚的手續是什么
2021-02-17要約失效的要求有哪些
2021-01-10格式合同條款指的是什么
2021-02-14擔保合同的擔保方式
2021-03-15主合同到期后還能簽擔保合同嗎
2021-03-22老人過世,帳戶里的錢無法取出怎么繼承
2021-01-22業主委員會的概念以及職責是什么
2021-03-20工傷事故賠償有什么標準
2020-12-08公司對女員工做人流有假嗎
2020-11-22飛機故障延誤賠償新規
2021-01-26不經被保險人同意能解除保險合同嗎
2020-11-29定值保險合同包含哪些范圍
2021-03-11保險合同的非要物性是什么意思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