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個人寫清楚: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郵編)
(單位寫清楚: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姓、職務、住所地、電話、郵編)
被申請人(個人寫清楚: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郵編)
(單位寫清楚: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姓、職務、住所地、電話、郵編)
申請強制執行的標的:
申請強制執行的依據及生效情況:
被執行可供執行的財產情況舉證:
申請人要求查扣被執行人的上述有關財產,若查扣錯誤,愿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XX年XX月XX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和第二百三十七條,“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第二百三十八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當事人向法院提起執行申請要提交申請書。
二、民事執行的基本原則
1、執行合法原則
民事執行活動必須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為依據,依法定程序和方式并遵守實體法的規定進行。
2、執行當事人不平等原則
當事人雙方地位不平等,權利義務有差別。
3、執行適度原則
也稱比例原則,執行措施必須是必要而適度的,要求對被執行人的執行必須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內,在執行目的與執行措施之間、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利益之間保持合理的平衡:一方面把債務人的痛苦降到最低點,另一方面確保債權迅速、充分的得到實現。
4、執行窮盡原則
法院根據債權人的請求,為了實現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權利,窮盡各種執行方法、措施和途徑,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了必要的調查、審計,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等執行行為,在履行了上述程序后仍不能滿足權利人利益的,法院才能裁定終結執行程序。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就民事執行申請書的問題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通過小編的介紹對您有所幫助。在理解了后對您以后處理相關的民事執行糾紛是非常有幫助的。如果您在民事執行糾紛這方面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律霸網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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