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平常生活經常看到一些品牌的標志,讓我們很容易一眼就分別出來屬于什么公司的產品,當然還有一些細小的東西不容易看到,那就是企業字號,很多人就會發出疑問,企業字號屬于商標權嗎?所以,律霸小編就和大家企業字號屬于商標權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企業字號屬于商標權嗎
企業字號不是商標權。他們是有很大區別的。
二、企業字號和商標權的區別
(1)組成不同 字號只能有文字構成,而商標可以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等組合。 字號是用來區別企業的,而商標是用來區別企業商品和服務的。
(2)核準的機關不同和受保護范圍不同: 企業字號是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頒發給企業市場準入許可,法律保護范圍限于注冊地。 而商標是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的,是企業品牌的核心價值的體現,受全國范圍內的法律保護,同行業具有全國唯一性。
(3)編號不同: 注冊商標的號是商標的編號, 企業字號是營業執照上的編號。
(4)承擔的法律后果不同: 注冊商標侵權要賠償營業額的2-5倍罰款。 企業字號盜用等會追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追究刑事責任。
(5)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和組織形式依次構成。字號是企業名稱的重要組成部分,往往字號就是企業名稱的簡稱。字號由2個以上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組成,且不得含有漢語拼音、阿拉伯數字等;字號其中不得含有行政區劃用語;不得含有行業用語;不得含有組織形式用語。
商標是指,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商標是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記,是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務上的一個記號。
三、商標權的內容
(一)專有使用權
專有使用權是商標權最重要的內容,是商標權中最基本的核心權利。它的法律特征為,商標權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獨占性地使用核準的商標,并通過使用獲得其他合法權益。
專有使用權具有相對性,只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使用。我國《商標法》第 51條規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看,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即注冊商標只能在注冊時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使用,而不及于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商標權人也不得擅自改變構成注冊商標的標志,也不能使用與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
(二)禁止權
禁止權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商標權具有與財產所有權相同的屬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體表現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冊商標及其他侵權行為。由此可見,專有使用權和禁止權是商標權的兩個方面。
(三)許可權
許可權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通過簽訂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許可使用是商標權人行使其權利的一種方式。許可人是注冊商標所有人,被許可人根據合同約定,支付商標使用費后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和時間內有權使用該注冊商標。實質上,上辦事與許可制度對于企業將發展橫向聯合,發揮優勢,擴大名牌商品生產,活躍流通,滿足消費者需要,提高社會經濟效益,具有積極的意義。
(四)轉讓權
轉讓,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條件,依法將其商標權轉讓給他人所有的行為。轉讓商標權是商標所有人行使其權利的一種方式,商標權轉讓后,受讓人取得注冊商標所有權,原來的商標權人喪失商標專用權,即商標權從一主體轉移到另一主體。轉讓注冊商標,應由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并應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經商標局核準公告后方為有效。
企業字號和商標權是有區別的,所以,企業字號并不是商標權。企業字號和商標權都有獨占性,可以防止他人侵權,發生侵權行為,可以要求侵權賠償。解決侵權問題,小編建議登錄律霸平臺咨詢或委托專業的律師,這是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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