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發生的商標侵權案件多數都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這就要求原告選擇對的法院提起訴訟。那么現實中原告該如何確定商標侵權案件的管轄?律霸小編將和大家一起在下文中進行探討。
一、如何確定商標侵權案件的管轄
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商標法》第13條、第52條規定的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在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扣押地,當事人可以起訴實施儲存、保管、運輸等行為的行為人,也可以起訴該部分商品的經銷商、制造商,或者同時起訴各行為人。
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例如,對于甲制造、乙運輸、丙儲藏、丁銷售侵權商品等侵權行為,如果權利人對所有侵權人提起共同訴訟,可以選擇任一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但不是住所地)起訴;但如果僅對某一被告(如制造者)起訴,則只能選擇該被告行為實施地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訴,而不能在銷售地或者其他侵權行為實施地法院起訴。
二、確定商標侵權管轄的注意事項
(1)對侵犯商標權民事糾紛案件,在符合規定的情形下,不再依侵權結果發生地確定管轄。其他司法解釋中有關依侵權結果發生地確定管轄的規定,不再適用于商標權侵權糾紛案件。
(2)司法解釋規定的查封扣押地,僅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查封、扣押侵權商品的地點。人民法院在訴前查封、扣押侵權商品的地點,不屬于司法解釋規定的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在審查當事人訴前申請采取臨時措施時,首先應當確定自己有管轄權,不得因采取訴前臨時措施而認為可以取得管轄權。
(3)在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扣押地,當事人可以起訴實施儲存、保管、運輸等行為的行為人,也可以起訴該部分商品的經銷商、制造商,或者同時起訴各行為人。
商標對一個商品來講是很重要的,尤其是那種有名氣的商品。商標侵權所帶來的損害是很大的,此時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一般是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誰承擔商標侵權的舉證責任
商標侵權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商標侵權行為的界定標準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承兌匯票丟失可以公示催告嗎
2021-01-23涉外離婚判決書什么時候生效
2021-01-07執行董事可以做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嗎
2021-01-23公司還沒注冊先注冊域名可以嗎
2020-12-14行政處罰一般程序多長時間辦結
2021-01-15小企業應付票據的核算
2020-12-27合伙合同應該載明哪些內容
2021-01-31申請強制執行多少天能拿到錢
2021-03-08立遺囑有五大形式五項內容
2020-12-1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附帶民事訴訟
2020-11-30交通事故索賠需要準備哪些醫療費證據
2021-01-15離婚后還要計生考核嗎
2021-01-15雇傭關系傷者主動放棄治療還要賠償嗎
2021-01-15勞動者如何單方請求解除競業限制
2021-03-15如何理解免責條款
2021-01-15勞務派遣能否獲得賠償
2021-01-18公司搬遷離職補償金標準
2021-03-09意外險國家規定最高賠付多少
2021-01-01保險合同變更的內容
2021-01-16人身保險合同的形式可以有哪些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