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自然對應不同的離婚方式需要滿足的條件就不一樣。簡單來說,協議離婚中要求夫妻都是有離婚意愿的,并且還要就相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而在訴訟離婚中,就只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實已經完全破裂了就行。
一、離婚條件之——協議離婚的條件
當事人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的前提條件是:
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男女雙方所達成的離婚協議是真實的、自愿的,他們簽訂離婚協議的目的是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關系。
2、雙方當事人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作了適當的分配和處理,并且雙方沒有爭議。
以上就是辦理協議離婚的兩個條件,具備這兩個條件的就可以去當地民政局登記離婚。
二、離婚條件之——訴訟離婚的條件
婚姻中出現什么情況時,向法院提起離婚請求,法院會受理?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這個條件其實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1)婚姻關系一方當事人的重婚行為,不僅違反了婚姻法所規定的一夫一妻原則,而且觸犯刑律,須受刑罰的制裁。這種情況下,對方當事人提出離婚法院應判決離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就是有一方有妻子(或丈夫)還在外面“包二奶”、“養情人”或“養小三”的行為。違背了夫妻雙方應互負的貞操義務,無論是過錯方還是非過錯方提出離婚,都證明一個事實,即婚姻關系已很難維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從而判決離婚。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過毆打等方式對家庭成員的身體的折磨與摧殘。虐待是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摧殘、折磨家庭成員的身體或精神。遺棄則指有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履行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的行為。上述情況的出現,已使得夫妻雙方很難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嚴重破壞了婚姻家庭關系存在的基礎。因此,法律規定了此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作出離婚判決。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賭博、吸毒等惡習,要耗費大量家庭財產,并有損身心健康,有惡習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無法去履行其應盡的家庭義務。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有此等惡習屢教不改的,人民法院應做出離婚判決。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夫妻之間長時間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則很難相互之間履行相關義務,夫妻關系從而近于名存實亡,故而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下一方當事人起訴,人民法院理應作出離婚判決。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四項規定,并不能完全概括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因此,婚姻法規定此項兜底條款作為補充。
針對不同的離婚方式,自然夫妻需要滿足的離婚條件就是不同的。所以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就要注意是否滿足對應離婚方式要求的條件,如果不滿足那最終肯定也就不能順利離婚。而一般在協議離婚不成功的情況下,還可以考慮訴訟方式離婚,這點也是大家經常忽略的。
新婚姻法離婚條件有哪些
2020年單方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女方單方面提出離婚需要哪些條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定金及定金罰則
2020-12-01涉外婚姻申請登記所需材料有哪些
2021-03-01老婆出軌離婚孩子歸誰可以探視嗎,撫養權判定條件
2021-02-17當事人能否協議選擇管轄法院
2021-01-12在商場受傷怎么辦,都可以索要賠償嗎
2021-01-31如何確定競業禁止協議的競業限制范圍
2021-01-09人壽保險索賠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2021-02-21什么是免責條款,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免責條款主要包括什么
2020-11-28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管轄之探析
2021-01-17人身傷害保險理賠流程
2020-12-12司機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是否理賠
2020-12-08保險公司賠償多久能到賬
2021-02-03自然災害車受損強保會賠嗎
2021-01-28保險經紀人組織制度
2020-12-13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有關問題
2021-02-03集體土地承包轉讓年限最長是多久
2021-03-17影響土地流轉價格的原因在哪里
2020-11-22拆遷補償標準早已定好,被拆遷人還有反對的機會嗎
2021-03-07如何簽訂房屋拆遷安置協議
2020-11-11政府拆遷沒有執照的商鋪怎么辦
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