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租賃合同想收回房屋怎么辦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未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出租人與租賃要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出租人解除的,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合同的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三十二條?【租期不明的處理】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能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嗎
能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嗎?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具備法定的解除條件:
1、出租人可以單方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可以單方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1)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未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出租人與租賃要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出租人解除的,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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