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在日常的生活中現在離婚的人太多太多了,一般離婚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只要商量好馬上就可以離了,一種是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很麻煩,必須要有證據,證明你們的感情破烈才行,那如果沒有證明怎么辦呢,那就來了解一下沒證據起訴離婚程序應怎么走?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沒證據起訴離婚程序應怎么走?
如果你沒直接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卻是破裂,你到法院起訴,法院會做出:駁回起訴的判決。但是你6個月后再起訴,這時法院就會判決離婚,這6個月一定要分居。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起訴是當事人的權利,當事人即使沒有證據,仍可以向法院起訴。
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可包括: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綜合上面所說的,如果想要起訴離婚的話,就必須要有證據證明為什么要離婚,中間受到了什么傷害,如果沒有的話,就很難說服法院,因此,沒證據起訴離婚程序應怎么走?如果沒有證據的話第一次法院可能會駁回你的訴訟,要等到第二次訴訟的時候,一般法院就會判決離婚了,但這半年必須分居,不然你也會敗訴。
法院起訴離婚的調解程序是怎樣的
第二次起訴離婚要經過哪些程序?
單方起訴離婚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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