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結婚原本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但是由于各種內部和外部的原因,很多人很無奈的選擇了離婚,關于離婚和結婚我國的婚姻法都做了詳細跪定,大家必須對結婚和離婚的規定清楚一點,小編接下來想想跟大家分享一下上法院起訴離婚后多久能離婚的法律知識,通常要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來判斷。
一、上法院起訴離婚后多久能離婚?
如果你想離婚,帶著離婚訴訟書兩份、身份證、結婚證、50——500元(每個地區不一樣的)、感情破裂書面證據。到法院訴訟離婚。法院審核后,立案后,一般兩個月左右,就會發傳票的。
情況一:
離婚雙方都同意離婚,法院很快就會判決離婚的。
情況二: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就會駁回上訴的。為的是讓離婚雙方回家溝通,重歸一好。否則,6個月后,再起訴。法院一般都會判離婚的。尤其是女方上訴的。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權利,法院一般都會傾向女方的。離婚大概一年吧。
情況三:
如果有一方失蹤,這也得兩年后,法院才判決啊。這有法律依據的。
我國《婚姻法》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綜上所述,男女雙方決定離婚之后,一般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沒有異議的會選擇協商一致離婚,這樣事情的處理才不會耽誤雙方的時間,但很多時候男女雙方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那么另外一方只能夠選擇法律規定的另外一種離婚方式,即訴訟離婚,那么上法院起訴離婚后多久能離婚這主要是看案件的難易程度,如果能夠調解當然會比較快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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