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其實也就是指通過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而購買的房產,此時購房者需要按照與銀行的約定,每個月償還相應的貸款本金和利息。如今對于很多年輕夫妻而言,其實在購買家庭房屋的時候往往就是通過這樣的方式進行的。當然,在夫妻離婚的情況下也需要對按揭房作出分割。那么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按揭房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1、婚前一方按揭購買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婚后雙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貸。
這種情況,目前法律法規沒有予以直接規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時間在結婚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有關所有權的規定和《婚姻法》中有關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婚后雙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貸的行為不會改變房屋所有權的性質,該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按揭購房者。離婚后,未償還的貸款是按揭者個人債務,婚后共同償還的貸款應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由享有所有權的一方予以返還。
2、婚前一方按揭購買房屋,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婚后雙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貸。
婚姻法的本意就是鼓勵夫妻為家庭共同作出自己的貢獻,促進維系平等和睦的家庭關系。婚前一方已在對方共同生活之前通過自己的付出得到房產權益,只不過沒有從債權過度到物權,婚后取得產權證也只是財產權利形態的自然轉化,并不改變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3、婚前雙方共同出資,以一人名義按揭購房,婚后共同繼續支付按揭款的。
這種情況,在實際生活中也比較多見。雙方當事人以結婚為目的,往往在婚前達成口頭協議,共同出資購買房屋,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簽訂購房合同、辦理房貸手續,產權證也為個人,婚后共同歸還貸款。
只要能證明雙方以結婚為目的,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即使房屋產權證上只登記了夫妻一方名字,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于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后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時,也應一并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4、婚前一方按揭購買房屋,婚后雙方共同支付按揭款,離婚訴訟時尚未取得所有權證的。
尚未取得所有權證,主要是離婚時夫妻雙方尚沒有繳清全部購房款。對此情況,筆者認為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無論在結婚之前,還是結婚之后,都不屬于夫妻個人特有財產,也不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的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此規定,可按雙方的協議處理房屋權屬。若協商不成的,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按揭房歸一方使用,待房屋產權證發放下來后,由爭議方另行提起所有權之訴再作處理。
律霸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房產在夫妻共同財產中本身就屬于比較特殊的財產類型,在實際分割的時候又因為實際情況多樣復雜,所以很容易產生糾紛。而對于離婚夫妻來講,其實在離婚的時候都是想要為自己爭取按揭房的,要是在這方面產生糾紛,而自己也不清楚該如何爭奪房產的話,可以委托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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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郭金貴律師事務所簡介 黑龍江郭金貴律師事務所是由郭金貴律師于2014年1月創辦成立的個人律師事務所,郭金貴律師個性沉穩,法律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律師團隊均為實干敬業、業務精通的資深律師,都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和實戰能力。辦公場所位于紅崗區中心村紅崗法院對面綜合樓。 律所成立以來,成功代理承辦了多起高端民商事訴訟、仲裁案件,重特大刑事辯護案件和疑難復雜案件,并同時為多家公司、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和專項法律顧問,在常年的辦案實踐中積累了豐富辦案經驗。對每一起客戶委托的法律事務,無論項目金額大小,都會用心、細心、全心地去分析、去研究,精心研究具有建設性、可操作性的爭議、糾紛預防方案,設計制定最適合客戶的訴訟爭議解決方案或辦案方略,從而實現客戶利益的最大化,是當事人維權最值得信賴的律師事務所。本所擅長代理民商事訴訟、仲裁案件、公司綜合類業務、企業法律顧問、工傷、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侵權賠償和刑事辯護等案件。在執行案件風險代理和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方面具有獨特的專業優勢。 我們秉承團隊合作,精誠團結的工作模式,對于接受委托的項目和案件我們將組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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