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保險單有效期內或追溯日之后,由于被保險產品的危險(Producthazard)在承保區域內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且在保險期間內提出索賠的,本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人負責賠償。但本公司對追溯日以前已發生的意外事故或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單終止以后所受的賠償請求不負賠償責任。本公司除對本章后列有附加賠償責任中規定的賠款外,無責任或義務再支付其它任何賠款、費用或提供其它任何服務。
索賠(求償)人向法院提出訴訟,或被保險人接到訴訟通知書時即視為索賠發生。
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任何一次事故中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索賠,當第一次索賠提出時即視為索賠成立。
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控訴或受賠償請求時,縱使前述的控訴毫無根據、虛偽或詐欺,本公司應以被保險人的名義代為抗辯。如有必要,本公司亦可對任何訴訟或索賠進行調查與和解。本公司所負的賠償和訴訟費,以本保險單所載的責任限額為限。如果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賠償的金額已達本保險單承保明細表所載的責任限額時,則對此后所發生的任何賠償請求或訴訟,不再負任何賠償責任。
.除外責任(Exclusions)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故意或可預見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但因被保險人使用合理措施以保護人身或財產所致的人身傷害不在此內;
(2)被保險人以契約或協議形式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但即使沒有該項契約或協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的責任不在此限;
(3)因下列原因而致被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a)直接或間接導致或促使任何人醉酒;
(b)給未成年或已受酒精影響的人提供酒精類飲料;或
(c)違反任何有關酒精類飲料的銷售、贈送、批發、或使用的法規或管理條例。
本除外條款僅當被保險人經營酒精類飲料的制造、批發、銷售或供應的業務時適用。
(4)依據勞動法、工傷保險、傷殘補助、失業補助、或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被保險人應負的賠償責任;
(5)下列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
(a)被保險人雇傭員工因執行職務所受的人身傷害或因此所產生被保險人對他人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或
(b)被保險人雇傭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妹因上述(a)所致的人身傷害或其他損害。
本除外條款適用于:
(a)被保險人以雇主或其它身份應承擔的責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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