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賃協議算侵占嗎
在租房期間租客持租賃協議不算侵占,相反在租房合同還沒有到期,房東不再將房屋出租是合法的。
(一)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動產租賃合同。
以租賃物的種類為標準,租賃合同可以分為動產租賃合同和不動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標的物的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
(二)合同的相對性會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體表現為:
1、“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對房屋受讓人的限制。為保護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根據該原則,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房屋受讓人繼續有效。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三)期限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遇到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辦
1、如果出現遲延支付租金的情況時,房東可以向租客發出有效的催款通知,如果租客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房東有權解除合同。
2、在約定租期屆滿前,房東單方面想解除與租客的租房關系的,房東應該向租客發出明確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
3、如果租房合同還沒有到期,房東就想漲房租,是不合法的,租客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到合同終止為止,然后再協商房租問題。
4、如果在租房期間,所租房屋因不可抗因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客不能再繼續租住的,房東可給予租客一定的經濟補償。
綜合上述,在租房期間租客持租賃協議不算侵占,相反在租房合同還沒有到期,房東不再將房屋出租是合法的。那么,即使已有到期的租賃協議,在沒有續約或房東不再出租給你情況下,霸占房子不肯搬走就是屬于侵占行為。更多相關法律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律師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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