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1、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2、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權屬有爭議的;(5)屬于違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4、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義務
(1)負責查驗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及育齡人員計生證明;
(2)填寫《私房出租登記本》并在24小時內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外來人口管理辦公室。
(3)督促、帶領承租人于3日內到公安派出所或外來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辦理申報暫住手續,承租人離開時,申報注銷;
(4)負責對承租人進行法制宣傳,發現承租人有違法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此外,房屋租賃人要繳納稅費,有:(1)合同印花稅,出租雙方各按合同金額的0。1%繳納;
(2)營業稅及附加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由出租人按租金的收5%交納。
(3)租賃合同備案費,100元件。
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仔細看它的內容非常的重要,如果你覺得租賃合同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應該拒絕簽訂。關于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認定的問題你要是存在糾紛,需要的時候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咨詢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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