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保險單種類介紹有哪些
(一)逐筆保險單(SpecificPolicy)
逐筆保險單適用于經(jīng)常性的零散的貨物保險。
(二)流動保險單(FloatingPolicy)
流動保險單是指對一定期限內(一般1年)陸續(xù)分批出運的貨物所訂立的一種保險合同。流動保險單適用于包銷合同形式的貿(mào)易和定期發(fā)運的貨物保險。
(三)預約保險單(OpenCover)
預約保險單僅對貨物保險的一般條件和總的金額、保險期限做約定,每票貨物啟運時,被保險人仍需對保險人履行保險人宣告義務。
對于經(jīng)常有貨物運輸?shù)墓径嗖捎么诵问剑豢煞乐孤┍#址奖憧蛻簦槐刂鸸P談保險條件。
(四)暫保單(CoverNote)
暫保單也叫承保便條,臨時所載的保險金額、貨物數(shù)量和只是大概的數(shù)字,單上也沒有船名及具體的開航日期等資料。
《保險法》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jīng)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fā)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以上內容由律霸網(wǎng)小編整理,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職業(yè)病申請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嗎
2021-02-15對被調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可以通知其家屬嗎
2021-01-01只領結婚證后就離婚能要求男方賠償嗎
2020-12-21仲裁協(xié)議的獨立性具體是怎么樣的
2021-03-04執(zhí)行排除妨害糾紛有哪些難點
2021-01-13信用卡轉賬還貸委托協(xié)議范本
2020-12-17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途徑有哪些
2021-02-26勞動合同無效影響工資支付嗎
2020-12-26企業(yè)濫用試用期的情形有哪些
2021-03-18沒有終止合同單位停了五險一金怎么辦
2020-12-09團體意外傷害險的保險責任
2020-11-19合同的法定解除權在什么時候體現(xiàn)呢
2021-03-12人身保險合同的特征
2021-03-18保險合同有哪些法定記載事項?
2020-12-26保險合同電子簽字有法律效力嗎
2021-03-03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一人嗎
2020-12-12車輛保險單可以反保全嗎
2020-12-10沒有經(jīng)保險公司現(xiàn)場勘查,能獲得賠償嗎
2021-03-24保險合同是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嗎
2021-01-10保險公司承保后需要履行哪些責任
202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