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一種常見的法律關系變更的現像, 一個家庭如果夫妻間不能互相信任,不能互相扶持,也不能履行夫妻的忠實義務。那么,解除婚姻關系,讓兩個人從新開始新的生活,是一個明智的選擇。接下來介紹,一審判決離婚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
一、法律上的離婚是什么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后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系。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三、判決書生效時間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第九十二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受送達人或者其代理人通過現場送達或郵寄送達方式進行裁判文書送達的話,其在裁判文書的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即為送達日期;如果受送達人下落不明的話,應采取公告送達方式進行送達,自登公告之日起第二天起算,經過60天即視為送達。一審在送達后的15日內,沒有上訴的,判決生效。
一般就是收到判決書后15,且對方沒有上訴。了解一審判決離婚生效時間,至關重要,沒有生效前,兩人還是夫妻,需要履行有關義務,也擁有有關的權利。具體問題歡迎咨詢專業律師。
2020最新女方提出離婚訴訟書范本
2020年離婚財產分割有哪些規定?
自愿離婚協議書格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拘留后撤案可否賠償
2020-12-10涉外婚姻申請登記所需材料有哪些
2021-03-01強拆是合法的還是違法的
2020-12-05股權眾籌融資有哪些法律法規
2021-03-22破壞軍婚有什么后果
2020-12-20留置權適用占有改定嗎
2021-01-26超出勞動仲裁時效不予受理,可以再上訴嗎
2021-01-19校園霸凌到底該如何預防
2021-01-16學生周六溺水身亡學校有責任嗎
2020-11-20小學生課間打架學校有責任嗎
2021-02-06第三人代為履行后怎么追償
2020-11-13車險理賠中的常見問題
2021-01-07人身保險合同中代簽字應注意什么
2020-12-10旅行社責任險條款簡介
2021-01-30修理廠內倒車撞人是道路交通事故還是人身傷害事故?
2020-12-03被保險人酒后駕車保險公司是否免責
2021-01-18在公司交的保險可以取出來嗎
2020-12-27保險欺詐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2021-01-04機動車保險事故發生后的索賠方式有哪些
2021-02-08農村承包荒山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