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損失險保險人的義務有哪些?
根據中國《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在中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保險人是法人,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保險人。保險人的具體形式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險公司、相互保險社、保險合作社、國營保險公司及專業自保公司。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保險費及其支付方法等內容。
保險人應24小時受理被保險人的出險報案,保險人接到報案后應及時查勘現場或明示處理意見。
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情節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指引及有關資料,并應跟蹤服務。
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人有充分理由認定投保人、被保險人不履行法律、法規及保險合同規定義務而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應當提前15天通知投保人。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書面索賠資料后,應及時作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
(一)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有關賠償協議后10天內支付賠款;
(二)對屬于保險責任但尚未達成賠償協議的,應當根據現有資料和有關證明,在60天內先預付可確定的最低賠償金額內的一定數額賠款;
(三)經審核索賠資料后認為有關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四)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向被保險人發出拒絕賠償通知書。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了解的投保人、被保險人業務和財產情況以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義務,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權追究保險人的法律責任。
保險雙方的義務要認真履行,按照流程規章辦事是很有必要的,這樣也能從每一次的事情中總結出來各種經驗,避免下次在犯同樣的錯誤。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資料。對于車輛損失險而言,保險人的主要義務在于事故發生后,為投保人進行問題的解決和商量有關的賠償事宜。而在某些狀況下,保險人可依法拒絕進行賠償,但必須通知被保險人,否則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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