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是一種將離婚作為獲利的手段來使用的現象,這種“假離婚”的行為對社會、對家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實踐中的哪些情形是屬于假離婚,而假離婚所帶來的危害又有哪些,關于這些問題律霸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闡述
一、什么是假離婚?
假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思而因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作出離婚的意思表示。
二、假離婚有哪些情形?
1、通謀離婚。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后再復婚的離婚行為;
2、欺詐離婚。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后再復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
三、假離婚有什么后果?
虛假離婚雖然履行了離婚的程序,但欠缺離婚的條件。因此,對于虛假離婚的效力應當區分以下兩種情形:
1、虛假離婚當事人均未與第三人結婚的,其離婚可以被宣告無效。
現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隱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對虛假離婚的處罰,婚姻登記機關也不再對虛假離婚登記行使撤銷權。因此,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虛假離婚,無法獲得婚姻關系上的救濟,所產生的后果應由當事人承擔。
虛假離婚當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騙取離婚調解書的,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由法院裁定撤銷原離婚調解書。
值得注意的是,虛假離婚屬于宣告無效而非當然無效,只有經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離婚無效并收回離婚證、離婚調解書,始為自離婚之日起無效,婚姻關系視為未解除。未經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宣告無效的,仍應認為虛假離婚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2、虛假離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已經與第三人結婚的,應承認其再婚有效,此時虛假離婚當事人請求宣告虛假離婚無效的請求權消滅,原虛假離婚確定的發生法律效力。
實踐中夫妻雙方一旦辦理離婚登記后,婚姻關系就已解除。此時如果在“假離婚”期間一方變心,另一方不可能以當時意思表示虛假提出抗辯來證明婚姻有效。由“假離婚”帶來的種種糾紛和矛盾給家庭帶來不穩定的因素,因此,當您遭遇到“假離婚”時,為了保護您的個人權益,最好向律霸網站的專業律師進行咨詢,避免造成弄假成真、人財兩空的結果。
虛假離婚在實踐中的表現
離婚需要哪些相關資料?
離婚程序如何辦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超期羈押怎么救濟
2020-12-30如何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回避
2020-12-11八級工傷賠償標準
2021-01-27職業病鑒定費用多少費用
2020-11-25繼承法關于遺贈手續多久失效
2021-03-04網絡語言攻擊能定罪嗎
2021-02-09車禍后賠償流程
2021-03-2665歲老人房子還可以抵押貸款嗎
2020-12-22工作中猝死怎么賠償
2021-02-28贍養老人的繼子能分撫恤金嗎
2020-12-08商業銀行授信中設置歧視性要求怎么辦
2021-01-23商業銀行發生信用危機由誰接管
2021-01-20合同保全有哪些意義
2020-11-08在商場受傷了十級傷殘怎么辦
2021-02-08房地產業的發展商與投資商的區別
2020-12-08企業經濟性裁員的條件和程序規定
2021-02-23離職證明中注明無勞動糾紛是不是就不能要求補償金
2021-01-07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2021-03-11保險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及其后果
2021-03-19大奔嗆水受損是否屬于保險事故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