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通過協議離婚也可以通過訴訟離婚,女方在遇到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很多時候都會選擇訴訟離婚。那么女方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呢?下面我們就來看看2015年女方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女方離婚即通過訴訟手段進行離婚,其程序為: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婚姻法修改完后,主要是增加規定了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表明夫妻感情不和的事由,以便于司法審判中更準確地適用婚姻法有關訴訟離婚條件的規定。這條規定的修改,并沒有對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內容作實質性修改。
女方在通過訴訟方式來結束婚姻的時候,想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是必須的,同時想要獲得有利于自己的判決,還需要女方提供充足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以上便是小編整理出來的關于女方起訴離婚的程序,大家可以參考參考。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律霸的專業律師。
2017年起訴離婚的程序有哪些 ?
怎么在法院起訴離婚?
2017年女方怎樣寫離婚起訴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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