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夫妻雙方的事,但現實情況卻有不少是一方想離婚,但卻找不到另一方。遇到這樣的情況,當事人該怎么離婚呢?是不是就不能離婚了?律霸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找不到人怎么離婚的知識。
一、 夫妻一方找不到對方能不能離婚?
能離,我國法律規定了男女雙方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對方能不能離婚的答案是肯定的。
二、 找不到人怎么離婚?
既然夫妻一方找不到對方能離婚,那么找不到人怎么離婚呢?夫妻一方已經下落不明了,這婚到底怎么離,是去法院還是去民政局?
找不到人怎么離婚?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受理這類案件的時候分為兩種情況:
1.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或兩年以上,在這種情況下找不到人怎么離婚?
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方法可以選擇:
(1) 向法院申請失蹤或死亡。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下落不明人失蹤(下落不明滿兩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滿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其婚姻關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
對于這種找到人怎么離婚的情況,法院的具體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當事人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當事人提交的郵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若被退回或是無人簽收,初步證實對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訴方當事人或法院有關部門收集另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杳無音信的補強證據,進一步認定對方法律文書地址無法直接送達。
第四步:法院開局公告送達的單據,有原告交納一定數額的送達費后,在法院的公告欄和相關媒體上刊登公告,進行公告送達。在公告中告之對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及時參與訴訟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國內案件60日,涉外案件6個月。
第五步:公告期滿,視為送達,進行缺席開庭和判決。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兩年,在這種情況下找不到人怎么離婚?
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與家庭聯系,不承擔家庭義務,故意違反婚姻義務而導致夫妻情感確已破裂,這個時候當事人可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方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即使在想離婚的時候找不到對方也是可以離婚的。此時需要區分兩種情況,即對方下落不明滿2年或不滿2年。對下落不明滿2年,可以申請宣告失蹤或死亡,然后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要是下落不明不滿2年,也可以基于夫妻感情破裂申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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