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边@個條文中并沒有規定“當事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一般認為合同法采用了嚴格責任原則作為違約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因此,在訴訟中主張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當事人僅須證明對方有違反合同義務之行為即可。但委托合同卻是特例,因為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明確規定:“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笨梢?,委托合同的歸責原則實行的是過錯責任原則。貨運代理合同從性質上講屬于委托合同,當然也應當適用過錯責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車輛損失險有必要買嗎
2020-11-12保全財產損失是否會有損害賠償
2021-02-28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2021-01-15商標轉讓可以無償贈予嗎
2021-01-01商鋪可以贈予非直系親屬嗎
2021-01-12贍養人的義務,贍養人應如何支付贍養費
2020-11-15民事執行基本原則
2020-12-23發生車禍有傷員怎么賠償
2020-12-12買家不想和賣家解除合同補齊材料可以嗎
2021-01-18闖紅燈如何界定,誤闖紅燈怎么辦
2020-12-08單位集資房拆遷怎么補償
2021-02-10換崗位屬于勞動合同變更嗎
2020-11-11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
2021-02-05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不管怎么辦
2020-12-03什么是萬能壽險,萬能壽險在實踐中的優勢有哪些
2020-12-02保險理賠的流程分為哪些
2020-12-21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精算規定
2021-01-01無證駕駛造成人員傷亡 保險公司應賠償
2021-03-12車輛失而復得 保險賠償該退
2021-01-08無證駕駛保險公司能否拒賠?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