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不了解離婚手續的辦理、離婚手續去哪里是怎樣的。對于離婚而言,大家都知道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那么對于這兩種離婚的情況是如何辦理手續的呢?除了這兩種是否有其他的特殊情況呢?是不是都在同一地方辦理離婚手續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關于離婚的相關內容。小編為大家準備了相關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協議離婚去哪里辦理:
雙方同意,協議離婚。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經常遇到的難題是:雙方離開戶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離婚協議書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二、訴訟離婚去哪里辦理:
夫妻爭議,國內訴訟離婚。
1、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且居住在戶口所在地。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備2分復印件)去當地基層法院立案即可。
2、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戶口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居住在戶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基層法院起訴。
3、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一方提起訴訟,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居住在一方戶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5、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各自居住在戶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訴訟,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出。
6、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一方離開戶口地超過1年,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起訴訟;對方提起訴訟,在離開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提出。
7、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均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1年,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則在提起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沒有經常居住地,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三、其他特殊情況:
(1)一方“失蹤”,對方離婚。向“失蹤”人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將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傳票、裁判文書等。不過,前提是法院先窮盡其他送達方式。這種方式很好的解決了“老賴”、“玩消失”等行為造成的障礙。
(2)涉外因素的離婚。
1、國內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
2、國外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國內最后居住地法院辦理離婚。
以上就是我們對于“離婚”的相關問題的解答。現在大家了解了嗎?在生活中,更多關于離婚的問題,您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他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為您做一個專業的法律分析。以上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律霸會幫助您更好的了解我們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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