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流程,針對每個地方的不同情況,對離婚流程的具體規定也是有所區別的。律霸小編今天為大家帶來“2016最新單方起訴離婚流程”一文,為大家提供一個參考,同時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二、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5、保全: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三、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經調解和好:法院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
2、經調解協議離婚:如果當時人經過調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離婚,那么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調解不成法庭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1、安排開庭時間: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2、通知到庭訴訟:在開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3、開庭審理:法院會詢問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要如實回答;詢問證人、鑒定人等等;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五、根據庭審情況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
有離婚協議書能否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離婚財產協議書范本
起訴離婚去哪個法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同案犯能否作為親屬委托律師
2021-01-15肇事司機死亡誰賠償給受害人
2020-11-23轉賬支票適用范圍是什么
2021-02-19格式合同有什么特殊性
2021-02-12臨時用工算雇傭關系嗎
2020-12-20購房有什么可能會遇見的陷阱
2021-03-18買了小產權房怎么辦
2020-12-28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方式有哪些
2020-11-16發生工傷事故后 應該如何申報工傷事故
2021-02-082020勞動力外包出現意外傷亡誰負責,賠償多少
2020-12-20豪車車主為省修車費騙保構成什么罪
2020-12-25投保家庭財產保險應當考慮哪些事項
2021-01-31人身保險合同的特點
2021-01-09如何進行保險理賠程序,保險理賠時效又是幾年
2020-12-04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如何認定
2020-12-14投保人是什么意思,成為投保人有哪些條件
2020-11-29不足額保險
2020-12-14買了保險之后可以退保嗎
2021-03-05中國土地承包年限是什么
2020-12-06土地承包的的程序是怎么進行的
20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