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經協商對財產的分割。子女撫養等事宜達成一致的,可直接協議離婚。如何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包括哪些內容。請看如下解釋。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協議離婚的條件,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準予離婚登記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雙方當事人須為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三)?當事人雙方須有離婚的合意;
(四)?協商離婚時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做出恰當、合理安排,并達成一致的協議;
(五)?協議離婚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適當的處理;
(六)?離婚協議必須合法。
二、如何簽訂離婚協議書?
如何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是指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處于合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適當處理而達成的一種書面約定。
三.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哪些?
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哪些?其主要內容為:
(一)?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礎信息;
(二)?離婚原因;
(三)?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四)?財產處理(婚前、婚后、房產、家具、電器、現金、存款等);
(五)?子女撫養和教育;
(六)?債權債務處理;
(七)?其他約定(子女探視、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等);
(八)?可附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結婚復印件等
夫妻之間經協商達成離婚意見一致的,在撰寫離婚協議書時要清晰、明確的表達意思。離婚協議書中不能有附屬的條件,公證后的離婚協議書可以強制執行。建議找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幫助你撰寫,避免日后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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