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男方先提出離婚是否影響財產分割?
1、如果男方先提出離婚是不會影響財產分割,離婚訴訟中,男方和女方誰先提出并沒有什么不同,法律上會同樣處理。
2、可以協議離婚的,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如果不符合上述規定,一般而言第一次起訴,法院都會做調解和好工作,如調解不成,法院一般也不會判決離婚。但如果要求離婚的一方在6個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法院會認定夫妻感情卻已破裂,會依法判決離婚,因此,如果一方態度堅決,即便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也可通過訴訟解除婚姻關系。
二、 離婚的時間是怎么規定?
1、一部分當事人混淆了“提起離婚” 和 “判決離婚”,不清楚自己在提起離婚上享有的權利,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這就表明中國的婚姻法保障公民的離婚自由,夫妻雙方只要認為彼此感情破裂,就都有提出離婚的自由。
2、但離婚自由也不是絕對的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當代社會男女雙方都是可以提出離婚的,但是具體的離婚關于財產的分割是需要根據雙方當事人共同的財產份額來進行確定的,并不會因為誰先提出離婚,而對于離婚財產分割產生一定的影響,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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