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能請原告出示證據嗎
一般來說是雙方進行交換的,也可以申請。
被告需要查看原告提供的證據,法院必須提供復印件。
證據交換,就是將雙方提交的證據交換給另一方當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二十四條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辯期屆滿后,通過組織證據交換、召集庭前會議等方式,作好審理前的準備。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這種情況的話是可以請求對方出示證據的,被告需要查看原告提供的證據,法院必須提供復印件,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辯期屆滿后,通過組織證據交換、召集庭前會議等方式,作好審理前的準備,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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