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訴地點有要求嗎
(一)一般地域管轄:
一般遵從“原稿就被告”的原則
1.被告為公民的,由被告的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例外“被告就原告”的原則
1.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追究贍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4.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被告無經常居住的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特殊地域管轄
1.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被告為公民的,由被告的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違約如何賠償
2021-02-07試用期內不買社保違法嗎
2020-12-09工傷鑒定遲到是否可以要求退錢
2021-01-06非訴執行案件法院管轄異議怎么辦
2021-03-26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是多少
2020-12-01股東直接訴訟是怎樣的
2020-12-09股權轉讓怎么合法轉讓
2021-03-03債權轉股權的驗資證明應當包含什么內容
2021-01-13如何認定車主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責任
2020-12-22立約定金合同的法律效力
2020-11-23拆遷安置協議書怎么寫
2020-11-16房屋未過戶,房屋征收補償歸誰所有
2021-02-06勞動者如何協商調崗保證自身權益
2020-12-15退休離職有經濟補償金嗎
2021-01-16遭遇口頭辭職該怎么辦
2021-02-02星期天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理賠合法嗎
2021-01-22三責險如何計算賠償金額
2020-11-15保險公司開學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2021-03-05人身保險殘疾程度劃分為幾種
2021-01-29妻子代簽的名這份人身保險合同有效嗎?
202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