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能不能拿原告報告
被告能申請看原告報告,但是不能夠私自拿走甚至就連復印都不可以。
相關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定》
第五條 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查閱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審判卷和執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訴書、答辯書、庭審筆錄及各種證據材料等。案件審理終結后,可以查閱案件審判卷的正卷。
第七條 訴訟代理人查閱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復印。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復印案件材料應當經案卷保管人員的同意。復印已經審理終結的案件有關材料,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門在復印材料上蓋章確認。
實際上在司法實踐當中不管是原告方還是被告方,都必須要求自己的證據是透明公開的,并不能因為某一項證據對己方不利,就拒絕對方或者法院觀看。甚至在某些情況下隱瞞證據的,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在證據不力的情況下可以咨詢律師幫忙。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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