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分割財產不執行怎么辦
1、如果是協議離婚,您可以據離婚協議的約定去法院起訴對方,一般來說,法院會尊重離婚協議的內容作出判決,法院的判決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2、如果是訴訟離婚,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本身即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對方不履行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可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中明確指出:“人民法院的判決”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具有執行內容并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之一是指被執行人隱藏、轉移財產,致使判決無法執行。
二、離婚后發現財產遺漏怎么辦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對于離婚后發現對方仍有財產分割的,一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這部分財產。
婚姻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在舉證能力的分配上講究的是“誰主張,誰舉證”,只有在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實因客觀因素無法取得的材料,或者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或者涉及國家 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雖然在離婚的時候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做出了分割,但離婚之后并不見得當事人就會心甘情愿的履行。不得不說,現實中有很多人在實際分割財產的時候都存在耍賴皮的情況。不管是之前協商約定的財產分割,還是由法院直接做出判決的財產分割,統統都不執行。這個時候,區分夫妻之前離婚方式的不同,具體的救濟途徑也不一樣。
離婚后還能重新分割財產嗎,如何分割
民政局離婚沒有分割財產怎么辦?
登記離婚后還能起訴分割財產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2020-11-25石城縣縣城規劃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辦法
2021-03-1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是怎樣的
2020-12-10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索取回扣造成損失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2021-03-22婚前房產已贈與并過戶還能反悔嗎
2020-12-26安置房沒拿到房產證可以贈與嗎
2020-12-06人壽保險理賠有什么步驟,及需要準備的證據有哪些
2021-01-27我所主任作為大連律協連任的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組織召開本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工作會議
2020-11-28保險公司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怎樣的
2021-02-19保險合同是如何構成的
2020-12-10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建設的疑問有哪些
2020-12-01理賠程序如何處理
2020-11-29交強險責任限額是如何確定的
2020-12-25變更受益人未書面通知保險人不影響其效力嗎
2021-01-21保險公司依據格式條款拒賠無效嗎
2021-02-21論保險表見代理
2020-12-22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2021-02-04拆遷補償協議審批是多長時間
2020-11-20拆遷房房產證改名字怎么辦理
2020-12-02新會區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