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可以推遲開庭嗎
一般是由法院來進行決定的。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2、最后是法官決定開庭時間。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由法院來進行決定,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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