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服判決起訴原告用起訴嗎
如果當事人對法院的判決不服,可以向法院上訴。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被告如不服判決的話是不需要去起訴原告的,而是可以提出上訴或是申訴等等,截圖上訴或申訴等內容可以委托律師來提供幫助。被告不服判決起訴原告應該要怎么做或是面對這種情況如何的去處理才比較好,應該找律霸網律師進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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