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訊(記者梁為)日前,廣西保監局發出了關于投保新型人身保險產品的風險提示:新型人身保險產品兼具保險保障功能和投資功能,不宜與銀行存款、銀行理財產品、基金等金融產品的收益進行片面比較,更不要混同于銀行存款或者基金。
據廣西保監局人身保險監管處副處長莫*寧介紹,此次進行風險提示,就是要促進壽險公司貫徹去年10月起實施的《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打擊銷售誤導行為。而選擇在這個時候發布風險提示,是因為一季度結束時各壽險公司會向客戶寄送紅利通知書或保單狀態報告,如果這個時候收益跟消費者期待的相差比較大,就容易產生落差,投訴可能也會相對集中一些。
有讀者曾向本報反映,他們在新竹路一家銀行存錢時,聽信了銷售人員“買分紅型保險比存款利息高,而且還有保障”的介紹,就買了這種分紅保險。等過了一段時間他們發現不對勁想退保時,卻不能拿回所有的錢。莫*寧說,銷售人員是不能用“跟銀行存款差不多”、“有固定收益”等語言誤導消費者的。如果遇到類似承諾,消費者可以讓銷售人員寫下來作為證據。
為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保險監督部門也為消費者設置了很多保險措施。比如,投保前會有一個投保提示,而且投保人必須抄錄一段比較長的風險提示文字等等。另外,在10天的猶豫期內保險公司必須回訪客戶,避免銷售人員故意隱瞞情況,如果客戶在猶豫期內想退保,只收取不超過10元的保單打印成本費等等。
什么樣的人不適合買新型人身保險呢?莫*寧認為,60歲左右的人士應謹慎持有,繳費能力不強的也不適合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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