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開庭前需要請律師嗎
在民事糾紛中,雙方當事人都可以自行委托律師作為代理人參與訴訟的。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因此,在開庭前可以聘請律師,也可以不聘請律師。這就需要當事人自己決定,但是大家要知道請律師對自己肯定有幫助,除非是當事人自己就具備律師的能力,否則建議大家請一個律師更能增加勝訴的幾率。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遇到“未批先占”該如何維權
2020-11-22孩子結婚收的禮金算受賄嗎
2021-01-04涉外離婚爭取撫養權有哪些規定
2021-01-02支票背書不連續有沒有法律效力
2021-02-20未約定逾期還款利息的,逾期利息怎么算
2021-01-01保管人擅自處分保管物能要求賠償嗎
2020-12-27員工不勝任現有工作崗位能不能隨意調崗
2021-03-07人壽保險具體包括哪些類型
2021-01-13應該加入產品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2020-12-12保險合同的補償性要如何體現
2021-03-09車禍人傷保險賠償流程是什么
2020-12-27保險法對于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管理是怎樣規定的
2020-11-19買保險一定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12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
2020-11-15一個自然人也可設保險代理公司保險公估
2021-03-252025年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怎么辦
2020-12-12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2020-11-14養殖場拆遷補償款如何發放
2021-03-18政府不履行安置補償協議,怎么維權
2020-12-15租房遇拆遷如何安置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