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當事人要承擔哪些責任
受托人的責任是辦理委托事務、遵守委托指示、報告、轉移利益、轉移權利。而委托人有支付費用義務、付酬義務、賠償責任。委托合同當事人責任有哪些?
一、受托人的責任
1、辦理委托事務的義務。受托人對委托事務原則上應親自辦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況緊急的情況下,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轉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義務。
3、報告的義務。受托人應將委托事務情況向委托人報告。
4、轉移利益的義務。受托人應將辦理委托事務取得的各種利益及時轉移給委托人。
5、轉移權利的義務。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事務取得的權利,應將權利轉移給委托人。
二、委托人的責任
1、支付費用的義務。無論委托合同是否有償,委托人都有義務提供或補償委托事務的必要費用。
2、付酬義務。對于有償委托合同,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約定的報酬。
3、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總結的委托合同當事人責任,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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