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傷殘賠償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殘疾賠償金屬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故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津貼、營業收入、知識產權等,歸夫妻共同所有。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主要是對受害人未來生活損失的一種填補,也是其維持未來生活的一種保障,具有人身的專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
三、對共同房屋離婚怎么分割?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綜上所述,夫妻財產從性質上分為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部分,對于夫妻一方拿到的殘疾賠償金,應當認定是個人財產,這個不屬于雙方的。即便是最終離婚,殘疾賠償金由拿到的一方占有,對方不可以分割。在人身損害賠償中,殘疾賠償金是重要的一項。
夫妻一方擅自處置共同財產是否有效?
工資存父母卡里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離婚后買房子又復婚算共同財產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離婚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償還
2021-02-17醫療損害責任認定只適用哪些情形
2021-02-23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可以拒絕解雇嗎
2021-01-01家暴致流產怎么判
2021-01-24父母逼婚是否違法
2020-11-24貧困戶子女贍養的義務能否免除
2020-12-26境外上市流程怎么走
2021-01-22偷圖紙涉侵犯商業秘密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2020-12-05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圍是什么
2020-11-11判過刑的又醉駕算是累犯嗎
2020-11-12未婚生子會被罰款嗎
2021-01-07外嫁女是否有權利分得土地補償款
2021-01-20能否追索以前未履行的贍養費
2021-03-26如何通過支付令追債
2021-02-03交通事故定殘需要哪些材料
2021-02-09單位過錯造成員工自殺如何賠償
2021-01-16哪些情況下要約不生效
2021-02-03房地產開發中行政規劃的風險應當由誰承擔
2020-12-11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是什么
2020-11-15勞動派遣方式中勞務用工法律風險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