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財產還能要回么?
離婚后財產還能要回的,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若符合以上條件你才可以申請重新分割。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二、離婚財產協議無效的約定是什么?
1、財產歸子女
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后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但在實際的生活中,雖然做了此類財產約定,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控著。也即從法律上來看,贈與沒有履行。當然,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實踐中,此類無效約定屢見不鮮,爭議較多,當然均以無效認定而告終。
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
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后共有,但實際沒有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
“誰提離婚,誰便凈身出戶”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離婚的念頭,一心一意地經營好婚姻。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在當代社會一般情況下,離婚的時候所分割的財產的話,就是最終的一個判決,雙方都不能夠再次的來進行爭吵,但是在某種特殊的情況之下存在著,欺騙等現象的話,可以再次重新分配。
離婚財產分割與賠償計算標準
因男方家暴至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不能隨意裁員,裁員要走正當法律流程
2021-03-04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私營企業嗎
2020-12-20運營一款游戲需要具備的資質有哪些
2021-03-11立約定金的數額由誰約定
2021-01-15股權質押貸款擔保有什么風險
2021-02-09辦酒不領證算結婚嗎
2021-03-05有撫恤金能辦理低保嗎
2020-12-09住宅小區內發生車禍責任怎么劃分
2020-11-19煤礦辭退體檢嗎
2021-02-20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認定勞動關系
2020-11-12如何認識口頭變更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2021-01-26我國法律對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權是怎樣規定的
2020-12-29哪些業務是人身保險公司可以經營
2020-11-23人身保險可以重復賠償嗎
2020-12-25外貿保險單背書
2020-12-15被保險人違反保險事項 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021-01-20什么叫除外責任
2021-01-23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怎么改
2021-01-19保險人在多少天內可以全額退款
2020-12-09保險條款的法律規定怎么樣
20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