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的分紅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保險合同所涉及的個人資產主要包括保險費、保單紅利、退保現金價值、養老金、保險賠款等項目。然而,這些保險合同相關個人財產是否歸入婚后共有財產,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除非保險合同或者夫妻雙方有特別約定,絕大多數情況下,保險費、保單收益、現金價值、養老金都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后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采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并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余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我國法律上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在不存在離婚過錯的情況下都是需要公平平等的分割處理的,但對于保險的分紅只要是屬于婚后的收益情況,那么雙方都是有分割的權利的,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和認定。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夫妻共同財產辦信用卡屬于雙方嗎?
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孔令汝律師,男,漢族,云南邊昭輝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法學學士學位。 孔令汝律師2016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從事律師執業,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辦案經驗,對案件有著自己獨到的領悟和見解,在辦案過程中,孔律師能夠直擊案件要點,精準把握,針對案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方案,收集對應證據,使客戶對案情一目了然,有效地保障客戶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犯。 孔令汝律師執業以來辦案類型涉及刑事辯護、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等訴訟業務,也參與協商處理多起工傷、工亡案件等非訴訟業務,孔律師的敬業精神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孔律師擅長于婚姻繼承、債權債務糾紛、合同糾紛、交通事故、工傷賠償、勞動仲裁、房地產建設工程等相關訴訟及非訴訟法律事務。 孔律師始終奉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務宗旨,本著對法律的信仰和對客戶負責的態度,做到將客戶的事當做自己的事來辦理,全力維護每一位客戶的合法權利不受非法侵犯。 ? ? ?孔令汝律師作為年輕律師,其思維敏捷,自身定位準確,辦案技巧嫻熟,具有突出的親和力。
房產抵押有什么流程
2020-12-23車禍造成人身受傷要怎么進行傷殘鑒定
2021-01-19無期徒刑罪犯如何減刑
2020-11-09違法行為人居住地管轄是怎么規定的
2021-03-13民事糾紛房產拍賣償還順序
2020-12-30什么是探望權,探望權糾紛如何處理,怎么執行
2021-01-22法院分割財產要多久
2021-02-09江蘇海門離婚兒童撫養費標準
2021-01-15閑置2年房產能抵押嗎
2020-11-21單位支付員工工資的時間
2021-01-03企業破產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020-11-20雇傭合同是否屬于勞務派遣
2020-12-18商業車險訂過了退保是否可以
2021-02-04保險公司不賠付車險的情況有哪些
2021-02-26保險合同書丟了怎么辦
2021-01-22什么叫承包到戶
2021-01-13涉及拆遷的租房合同怎么寫
2020-11-13農村宅基地過戶后遇到拆遷應注意哪些問題
2021-01-26鹽城商店拆遷補償標準
2020-11-09農村集體土地拆遷管理問題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