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后的財產怎么分配?
婚后的財產按照男女雙方一人一半的原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后再恢復離婚訴訟。
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二、婚后財產按什么原則分配?
1、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婦女和兒童因分割財產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難,保證兒童的健康成長。
2、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
離婚案件,在財產分割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適當多分。婚姻法第46條規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婚姻法規定了過錯離婚的法律后果,即讓過錯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這是對受害方的法律救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原則。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對于婚后所取得了一定的財產的話,那么就已經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之內,不能夠由擔任所進行擁有的,但是,婚后如果約定的是夫妻財產,個人所擁有的這種制度的話,也是可以的。
夫妻登記離婚后財產怎么分
老人再婚后財產如何繼承
新婚姻法婚后財產的界定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林立德律師,法學學士,執業于海南省大型綜合性律師事務所---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具有多年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始終認為律師維護的不是公平正義,而是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專注于刑事辯護、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婚姻家庭、勞動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領域。執業以來成功辦理多起刑事案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非訴案件,兼任海口鑫偉昌貿易公司、海南省財政廳等公司及政府部門的常年法律顧問。扎實的法律功底、清晰的辦案思路和一絲不茍的辦案態度為業內和當事人一致認可。
領導發的色情圖片給員工公司有什么責任
2020-11-27什么叫國家賠償
2021-01-11可以對家暴行為提起訴訟嗎
2021-02-19勞動仲裁調解協議書范本
2020-11-10存單質押貸款轉讓可以嗎
2020-12-08雇傭關系有責任比例嗎
2020-11-25集資房與經濟適用房的區別
2020-11-28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有時效嗎
2021-03-04被辭退需要辦離職手續嗎
2021-03-10被燙傷意外險是否應該賠償
2021-02-21車禍報保險要什么手續
2020-11-17保險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2021-01-04保險法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要有什么條件
2021-01-10公租房拆遷怎么補償,拆遷補償款如何確定
2020-12-20最新公告拆遷補償方案,怎么判斷合法性
2020-12-10停產停業損失如何評估
2021-02-05拆遷補償安置房產權是多少年
2021-01-29商業房拆遷時是如何安排安置
2020-11-19遭遇司法強拆能否上訴
2021-03-11拆遷房沒有房產證能獲得補償嗎
2021-03-17